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婚姻平權其實一點都不需要成為一個議題。婚姻是一個簡單但神聖的儀式,讓兩個相愛的人自行決定接下來的日子需不需要以法律來約定彼此。它應該就是這麼簡單,關於兩個相愛的人的決定,沒有任何事情應該阻止,不該是種族、宗教、還有性別。

 

這個議題表面上是關於婚姻平權的合法性,但它其實更多的是直指社會的核心價值,我們希望我們的社會是自由成熟、寬容且平等對待跟我們不同的人嗎?如果是,每一個人都應該起身捍衛這個價值。不管你是誰,你喜歡的是男生還是女生,你有沒有小孩,一個成熟的社會應該要對不同的族群有足夠的包容跟理解,這是我們希望的社會,你呢?

 

這次圓環的主題牆PART TWO焦點放在婚姻平權,除了有我們自己的論點外,也同時收錄了網路上一些評論者針對此議題的清晰論述跟觀點,希望藉由這樣的方式能讓每個"你"都能有更深入的了解。不管你是支持還是反對,理解,永遠都是開始對話的第一步。(Photo credit: 台灣伴侶權益促進聯盟)

 

 

**Roundabout Statements  圓環咖啡的立場**

這個議題表面上是關於婚姻平權的合法性,但它其實更多的是直指社會的核心價值,你希望你社會是個自由成熟的社會,寬容且平等對待跟我們不同的人嗎?

 

或許你會說你沒有歧視,你對於同志族群是接受的,但是為了避免傳統價值觀的混亂所以針對同志團體另立專法,是一個對彼此都好的辦法。你可能認為同志團體太超過了,你願意立專法讓他們受到法律上包括遺囑、醫病、稅法...等,說穿了就跟民法一樣的保障,只是另立一個名稱,為何同志團體還要苦苦相逼,硬要大家全盤接收呢?

 

必須很直白地告訴你,這就是歧視。這就跟中國大陸的想法一樣,你台灣在國際上叫什麼台灣,你就是中華台北(Chinese Taipei),給你機會用”中華台北”出國比賽參加國際會議已經很好了,你還在要求什麼。 身為一個台灣人,你可以接受嗎?你出國遇到國外朋友,你會說你是Taiwan 還是 Chinese Taipei? 奧運好不容易得獎,但頒獎典禮升的是奇怪的會旗而不是熟悉的國旗,你不覺得生氣又遺憾嗎? 如果你會,那請你用同等心情看待同志們的委屈。

 

再告訴你,黑人爭平權的時候(也不會是幾十年前的事而已),白人說你可以上公車但你只能坐後面,我沒有歧視你喔我還是讓你上公車喔,但你就是只能坐後面。你覺得這樣合理嗎?我們黃種人如果去白種人的國家,被一樣地對待,可以上公車上學去商店消費,但是就是不一樣的待遇,請用黃種人專區的待遇,你感受是如何呢?

 

每個人會自然地去不喜歡一些跟自己不一樣的事情,that’s fine,但我們可以藉由教育跟成熟的社會素質去克服。譬如當我們很小的時候看到顏面燒傷的人、身心障礙的人會覺得害怕跟不喜歡,因為他們跟我們不一樣,但在長大的過程裡我們被教導並去理解,所以我們現在已經不會有任何的害怕感,我們也會用一樣的方式去教導下一代。

 

如果今天作為一個父母你說婚姻平權後不知道該怎麼教,怎麼會呢?就用一樣的方式教導啊,不需有任何差異。如果你是一個牧師你覺得如果婚姻平權過關,未來的日子不知道該如何幫同志證婚因為這抵制了你的信仰,那就是學習啊,跟著時代往前走啊,就像100多年前當女性剛開始有投票權工作權,所有的男性就是得接受且學習這件事情,即使對那個年代大多數的男性來說,跟女性一起工作根本就是抵制了他們的信仰、玷污了他們的智商。但,時代不就是因此而往前進步的嗎?

 

想跟反對婚姻平權的人說:請你先問問自己為什麼反對?如果是心理的恐懼,請問問自己是在懼怕什麼。說真的誰要結婚真的不關我們的事,現在你會收到你朋友的喜帖,想去就開心地去,不想去就包少一點或根本就不現身。之後也是這樣,沒有任何事會被改變。但請給不一樣的人進入婚姻的機會,因為講白了,人家要不要結婚真的干你屁事,但你別當個大石頭擋在別人的路上,因為你結不結婚別人也沒來管你啊。

 

想跟不太知道在吵什麼或這件事什麼好在意的人說(這應該是大多數人):你可能收到兩方陣營很多似是而非的言論,不知道到底什麼是對的而困惑著,請你花幾分鐘的時間上網搜尋”畢安生”跟”葉永鋕”,請你想像一下你希望你未來的世界是什麼樣子。對這個社會多點關心跟連結,我們都可以是make the world a better place的一份子。

 

想用兩段話跟正在為婚姻平權奮戰的人說:

 

「誰都沒有權力能支配   我一生一趟忠於自己的表演」

 (蘇打綠 - 包圍歌詞)

 

「你們手上的車票是到終點站的,絕對不要中!途!下!車!絕對不要!」

(葉永鋕媽媽 臉書)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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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photo credit: 沃草)

 

「德國行,台灣為何不行?」5個QA解析《同性伴侶法》背後的歧視

文字整理:羊正鈺

文章出處:The News Lens關鍵評論網

https://www.thenewslens.com/article/55336

 

 

1. 兒少、身障者都有「特別法」,同性戀為何不行?

很多人會說,《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》《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》也都是特別法,既然兒少、身障者可以用特別法保護,為什麼同性戀就不行?

請先別忘了兒少、身障者的所有權利,在民法裡都「還是完全適用」,並未被排除;而且特別法是讓他們得到「更多」的福利及保障(延續上個問題的答案)。可是如果在沒有修改《民法》(普通法)的情況下直接另立《同性伴侶法》(特別法),同性戀卻無法獲得跟異性戀「一樣的保障」(那才是之所以要修法的目的),甚至只有「更少」的權益,例如還是拒絕讓同性戀家庭也可以領養孩子。也就是說,今天同性戀沒有要求「更多」保障,只是要求適用原有法律(跟所有人一樣的權益),根本不需要立「特別法」,只要修法適用原有的普通法即可。而且,如果不修「民法」卻另立「特別法」還會有疊床架屋的問題,並可能無端耗費司法資源。

 

2. 德國也是先推「特別法」,台灣為什麼不可以?

是的,德國於2001年先通過了《同性伴侶法》允許同性伴侶登記,仍限制同性伴侶部分權利;但是,德國聯邦憲法法院於2009年判決表示,所有基於異性婚姻之權利與義務,都應該適用於同性伴侶關係,也就是認為同性戀與異性戀在法律上受相同權利義務的保障,不應有所區隔,修正了原有的規定。國民黨立委許毓仁表示:另立專法相較下會耗費龐大社會與司法資源,因為對於生死決定權「特別法」無法處理,每當有爭議像是醫療決定權、繼承權等,同志都被迫以憲法訴訟至最高法院爭取未被完整保障的權力,先立「特別法」的德國就因此有許多爭議,至今仍有300多件官司上訴到最高法院,耗費許多司法、社會資源。而法國先立「特別法」後,也因無法處理此問題而再修《民法》。因為,法律上並沒有「伴侶」的稱謂,即便有了「特別法」,所有明定「夫妻、男女、父母」的法律地位或權利義務等相關規定,全都無法適用,未來每次遇到問題都要重新打官司去認定。

 

許毓仁強調,德國聯邦憲法法官Susanne Baer也鄭重提醒法務部,建議我國不要迂迴繞道《同性伴侶法》,而應採取直接承認婚姻平權。即將為同志家庭打官司的律師林育丞也舉德國經驗為例,說明由於德國的婚姻規範是狹義的「一男一女」而且訂在相當於《憲法》的基本法中,必須通過高門檻修憲才能完成,相較之下,台灣更有機會一步到位達成婚姻平權。

 

3. 為什麼一定要急著「現在」通過?

「這個會期沒有通過的話,接下來又快要到選舉了,每次選舉這個議題都會被操作成政治議題,那就更不可能通過......」身為國民黨唯一提出草案的立委許毓仁,談起推動時機時說得坦白,2018年馬上又是縣市長選舉,這個會期是推法案的最佳時機。

 

尤美女則表示,這次應該有機會出得了委員會,但出了委員會後,朝野黨團協商時便是各黨團要面臨壓力,如果國、民兩黨團都支持的話,要通過、並完成三讀才會比較容易。「黃金期就這個會期跟下個會期了」尤美女也認為考量選舉因素,如果這兩個會期無法推過,婚姻平權恐怕又得無限延宕下去。

 

*圓環備註:原始文章包含了5個論點,因篇幅關係沒有在此被提及的是:”什麼是「特別法」”及”《同性伴侶法》哪裡歧視了”。

完整文章請參閱 關鍵評論網  https://www.thenewslens.com/article/55336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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同性婚姻快問快答:小孩不知如何稱呼父母?

 

文字整理:文:Joe Wuu

文章出處:The News Lens關鍵評論網

https://www.thenewslens.com/article/55109

 

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…

真正有害下一代的不是同性婚姻,而是反對同性婚姻人士的歧視,那些嚷著同性戀不適任父母有害下一代的人,才是真正造成孩子傷害的人。當反對同性婚姻者學會尊重,下一代就可以健康的成長。

 

1、同性婚姻造成性解放?

同性婚姻也是婚姻,與異性婚姻的權利義務都一樣,選擇婚姻,就是選擇穩定且固定的性關係,這是性的限縮,而不是解放。

 

2、同性婚姻通過,會造成愛滋氾濫?

同性婚姻也是婚姻,鼓勵大家維持固定且穩定安全的性關係,才能減少傳染病的氾濫。

3、同性婚姻會破壞家庭制度?

正好相反,婚姻及組成家庭是非常好的制度,也是穩定社會的重要基礎,越多人選擇婚姻組成家庭,彼此照顧,社會也就更趨穩定,同性婚姻加入家庭,非但沒有破壞原先的家庭制度,反而擴充且加深了家庭的內涵。

 

4、同性婚姻收養子女有害下一代?

同性婚姻收養子女,必須要經過國家的把關篩選,選出最符合下一代利益的父父或母母,目前我國收養制度是向法院申請認可,且需要社工人員參與評估,反而是異性婚姻的下一代並沒有篩選的制度,殺人犯、強姦犯、放火犯、恐怖份子都可以有下一代。(...略)另外,同性戀要收養的小孩,都是被異性戀遺棄的,剝奪小孩權利的,正是異性戀,同性婚姻的收養是在幫異性戀解決他們所製造的社會問題。

 

5、同性婚姻通過之後,父母夫妻的稱謂都會取消,小孩不知如何稱呼父母?

所以同性婚姻通過之後,你就不打算叫你爸爸或媽媽了嗎?還是你兒子女兒會不知道如何叫你?還是你太太會開始叫你老婆?你先生會開始叫你老公?

同性婚姻通過之後,爸爸還是爸爸,媽媽還是媽媽,至於別人的家庭怎麼稱呼,不干你的事。

 

6、同性婚姻牽涉層面太大,需要配套

需要配套就去做啊,不然要政府幹嘛?

 

7、同性婚姻通過,讓我不知如何教小孩

你孩子該學習的是尊重與平等,所有人在法律上一律平等,受到相同權利義務的保障。

 

8、同性婚姻造成少子化嚴重

同性婚姻通過之後,你就不打算生小孩了嗎?還是你們打算集體跳槽當同性戀?別人結別人的婚,你生你的小孩,有何關連?少子化的問題在同性婚姻通過之前就已經很嚴重了,同性婚姻也不是造成少子化的原因,政府該對症下藥去解決少子化問題,不要牽拖到同性婚姻來。

 

9、同性婚姻之後就要通姦除罪化?

通姦是指在婚姻關係以外的性關係,同性戀婚姻都沒有,何來的通姦?結婚是為了要通姦除罪化?神經病嗎?想通姦就不要結婚啊,先大費周章爭取結婚綁自己,再用個通姦除罪化來通姦,吃飽太閑嗎?目前通姦合法化是專屬異性婚姻的議題,同性婚姻連通過都還沒,不能亂套用同性婚姻。

 

 

10、同性婚姻是要雜交?

要雜交的人需要婚姻嗎?你到底懂不懂得婚姻是什麼?最會踐踏破壞婚姻價值的,正是反對同性婚姻者,將婚姻視為性解放、雜交。

 

11、同性婚姻之後,亂倫也可以?

同性婚姻是修改民法,亂倫是規定在刑法,是有刑責的,民法再怎麼修,都不會讓亂倫合法。這是基於優生學的考量。

 

12、同性婚姻破壞傳統婚姻制度

婚姻制度從傳統的一夫多妻,到1930年立法修改為一夫一妻制,內涵變了,但婚姻制度仍是婚姻制度,並沒有因此消滅或被破壞。同性婚姻並非要取代原有的異性婚姻制度,而是將婚姻制度的範圍擴張至同性戀,同性婚姻與異性婚姻適用同一套制度,並不會相互干擾,樓下一對同性戀結婚了,樓上的異性婚姻不會因此無效或離婚。

 

同性婚姻姻加入婚姻制度,是擴大原有婚姻制度的內涵,讓更多人受婚姻制度的保障,但並沒有因此破壞原有婚姻制度本身,異性戀照樣去跟異性結婚,沒有人會要求任何人去跟同性戀者結婚。

 

13、同性婚姻毀家滅婚

你家樓下同性戀結婚,你家會被毀掉?如何毀?請美江牧師幫你燒毀嗎?同性婚姻通過,你的婚姻會被滅掉?如何滅?同性婚姻一過,你就打算離婚嗎?如果同性婚姻通過導致你毀家滅婚,你該好好反省自己的家庭及婚姻何以如此脆弱。毀家滅婚,空洞的口號背後是不知所云的邏輯錯亂,要反對可以,請提出像樣的理由。

 

14、同性婚姻會讓社會的父母消失,不該呷緊弄破碗

國民黨立委賴士葆說:過了50年了,這個社會就沒有父母了,沒有祖父母了。所以過了50年了,這個社會所有人的人都會變孤兒了,生他們的父母哪去了?祖父母到哪去了?絕跡了嗎?還是所有人都變成試管嬰兒了?這到底是怎麼樣的科幻情節啊,賴立委你聽得懂自己在講什麼嗎?荷蘭同性婚姻已經通過10多年了,建議賴立委組團去荷蘭考察看看,人家的父母和祖父母是不是快消失了。

 

 

*圓環備註: 原文本為《同性婚姻的35題快問快答》,因篇幅關係,刪除政治相關跟其他文章討論過的題目,保留針對傳統倫理跟家庭的問答,供大眾思考。完整原文請參閱 關鍵評論網 https://www.thenewslens.com/article/55109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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許毓仁大嗆反同婚:Line上亂傳的資訊要怎麼教小孩!   

許毓仁 TedxTaipei創辦人/現任立法委員

記者翁嫆琄/台北報導      文章出處:ET today新聞雲

http://www.ettoday.net/news/20161128/819702.htm#ixzz4RrECQvOC

 

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28日下午繼續舉辦同婚公聽會,國民黨立委許毓仁大嗆現場的反方代表「都在亂扯」,講一堆line上亂傳的謠言,「還說要教育小朋友,這些資訊都錯的要怎麼教小朋友?」

 

許毓仁下午發言時表示,他很遺憾反方還是用聽不懂的言論在說法,「都在亂扯,你們知道你們講的東西都是line裡在亂傳的謠言嗎?」他直言,反方看這種亂傳的資訊,還說要教育小朋友,「這些資訊都錯的要怎麼教小朋友?」大家口口聲聲說把教育放第一線,煩惱小朋友要怎麼教,「今天的示範是正確的嗎?」

 

針對反方不斷聲稱《民法》修正就不能叫父母、夫妻,許毓仁反問,「你訂合約時寫甲方、乙方,你也叫對方甲方、乙方嗎?」他要反對的言論先把事實搞清楚,「什麼叫修法後性教育會進入學校,大家都會搞多P、廁所男女通用,請問一下,這什麼年代?這樣的年代在這做這樣的發言,你有小孩的話,你摸摸良心,你過意的去嗎?」對於反方認為該立專法,讓不同事務做不同處理,許毓仁則爆氣表示,「我們在講的是人」,如果只是少數就做特別處理,是把同志當次等人類嗎?他高聲批評,「當所有的言論是錯誤、不實的,在學校、家長會散播,我們不糾正還幫忙散播,這樣是對的嗎!」

 

他強調,同婚不需立特別法,這是普世價值,反方稱外國也有先立特別法,「請去看德國浪費多少行政資源」,最高法院有一堆無法判斷的同志案件正在上訴,「不要拿十幾年前的資料來說」。許毓仁說,若小孩問同性為何能結婚,「你可以勇敢的說,愛是平等的,法律也給你相同的保障」。

 

另外,民進黨立委林靜儀也質疑,法律讓各式各樣的異性戀者享有婚姻的保障,無論雙方是否同居、相差幾歲、是否生小孩,甚至是重病病患或是殺人犯都能結婚,為什麼同志卻不能?「難道陰莖和陰道才是結婚的根本?」林靜儀強調,婚姻裡的人不見得有性、婚姻外的人不一定沒有性,生殖器的組合真的這麼重要嗎?她認為,讓別人進到這個體制不會影響反同者的權益,同志爭取的不是特權,而是跟大家一樣的選擇。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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